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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沈艳红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编辑:廖仲明 时间:2018-08-06

中共安徽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文件

201820

 


 关于沈艳红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各院级党组织,各部门、各单位:

经党委组织部、人事处、纪委办公室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聘任沈艳红为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中心副主任科员;

聘任李一鸣为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侨事务办公室)国际交流办公室主任(正科);

聘任王为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侨事务办公室)综合科副科长;

聘任付海蓉为财务处副主任科员;

聘任朱露露为文学院辅导员(正科);

聘任周青松为文学院辅导员(副科);

聘任孙刚为马克思主义学院行政人事秘书(副科);

聘任周楠为马克思主义学院辅导员(正科);

聘任夏盼盼为马克思主义学院辅导员(副科)、兼团委副书记;

聘任王琳为法学院辅导员(正科);

聘任储梦凡为法学院辅导员(副科);

聘任张静荣为经济管理学院教务员(副科);

聘任安广虎为经济管理学院辅导员(正科);

聘任梁倩为经济管理学院辅导员(正科);

聘任吴敬之为经济管理学院辅导员(副科);

聘任胡亮亮为经济管理学院辅导员(副科);

聘任白婧为音乐学院辅导员(正科)、兼团委书记;

聘任张崇为音乐学院辅导员(副科);

聘任李高举为美术学院辅导员(正科);

聘任盛贤为美术学院辅导员(正科);

聘任周贤超为历史与社会学院辅导员(副科)、兼团委副书记;

聘任赵华杰为外国语学院辅导员(正科);

聘任郑甲申为外国语学院辅导员(副科)、兼团委副书记;

聘任李景玲为体育学院辅导员(正科);

聘任马星宇为新闻与传播学院辅导员(正科)、兼团委副书记;

聘任孙月婷为新闻与传播学院辅导员(正科)、兼团委书记;

聘任张超为新闻与传播学院辅导员(副科);

聘任张雁为新闻与传播学院辅导员(副科);

聘任韦永芬为数学与统计学院辅导员(副科);

聘任莫霏为计算机与信息学院辅导员(正科);

聘任王程为计算机与信息学院辅导员(副科)、兼团委副书记;

聘任汪光麒为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辅导员(正科);

聘任宋凤楼为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辅导员(副科);

聘任程紫丹为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辅导员(正科);

聘任王国良为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辅导员(副科);

聘任李小文为地理与旅游学院辅导员(正科);

聘任张磊为生命科学学院辅导员(正科);

聘任赵为生命科学学院辅导员(正科);

聘任何馗馗为生命科学学院辅导员(副科);

聘任李霞光为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辅导员(正科);

聘任童华卿为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辅导员(正科)、兼团委书记。

以上人员职务发生变动的,其原任职务自行免去。

 

党委组织部

2018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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