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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韦芝菊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编辑:廖仲明 时间:2018-08-06

中共安徽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文件

201823

 


 关于韦芝菊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各院级党组织,各部门、各单位:

经党委组织部、人事处、纪委办公室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聘任韦芝菊为财务处秘书(正科);

聘任苏菁为财务处预算管理科科长;

聘任汪红弟为财务处会计核算一科科长;

聘任张为财务处会计核算二科科长;

聘任徐朝晖为财务处收费管理科科长;

聘任任立新为财务处资金管理科科长;

聘任余国传为财务处主任科员;

聘任吴萍为财务处主任科员;

聘任徐淑媛为财务处主任科员;

聘任蒋利梅为财务处主任科员;

聘任潘玲为财务处主任科员;

聘任刘晨为财务处副主任科员;

以上人员职务发生变动的,其原任职务自行免去。

聘任吴家发为体育学院实践教学秘书(正科),免去其体育学院辅导员(正科)职务。

李高举兼任学生工作处思想教育科主任科员;

蒋建伟兼任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副主任科员;

金捷兼任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中心副主任科员。

免去陶金花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中心主任职务。

 

 

党委组织部

2018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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