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任免通知
校任免字〔2015〕9号
关于汪绍平工作职务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央政法委办公室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2014年度人选人员名单的通知》(教高厅函〔2014〕50号)精神,经2015年7月30日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聘任汪绍平为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挂职),聘期一年(2015年7月至2016年7月)。
校长:
201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