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委:
为做好2013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现就做好我校2013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材料归档与转移程序
详见《安徽师范大学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暂行办法》[组织部(2012)16号]。
二、党费收缴时间
毕业生党员党费统一交至今年6月份。
三、注意事项
1、明确转入党组织名称。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为确保组织关系介绍信规范准确,各学院党委务必要通知毕业生党员本人与就业单位联系,确认介绍信抬头的党组织名称和就业单位名称。
2、准确填写相关统计表格。《2013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中所填信息务必全面准确,避免错漏。“党员联系电话”一栏中应填写家庭电话或三个月内不会变动的本人移动电话。“基层党委及联系电话”一栏应填写我校学院党委名称和办公电话。
3、严格履行介绍信领取手续。各学院在下发党员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时,务必作好相应的签字领取登记,并将党员签字领取后的登记册妥善保存。
4、规范介绍信重新办理程序。如因工作发生变动或户口所在地党组织不接收等原因而无法接转组织关系的,必须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凭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重新办理申请表》(见附件4)和原介绍信及时回校重新开具,逾期不再办理。
四、时间安排
1、6月20日前,各学院党委认真填写《2013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按省外、省内、留校类别依次填写)和《2013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情况统计表》,审核无误后报校党委组织部,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ahsdzzb@mail.ahnu.edu.cn。
2、6月25日,各学院党委派专人到党委组织部领取本学院组织关系介绍信。
3、6月26日,毕业生党员到所在学院党委领取组织关系介绍信。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责任到人。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是一项严肃的组织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定原则性和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具体办理本单位的毕业生党员材料归档和组织关系转出工作。
2、加强教育,严格要求。各学院要召开一次毕业生党员组织生活会,提醒毕业生党员妥善保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及时办理接转手续,超过6个月未转接党组织关系或未参加正常组织生活的,按相关规定处理。教育广大毕业生党员在文明离校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联系人:黄友生
电 话:5910042
附件:
1、2013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党组织信息参考
2、2013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
3、2013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情况统计表
4、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补办申请表
校党委组织部(党校)
二○一三年六月五日
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