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徽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文件
〔2018〕33号
关于余红梅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各院级党组织,各部门、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聘任余红梅为文学院组织员(正科)、兼党委秘书;
聘任彭树燕为经济管理学院组织员(正科)、兼党委秘书;
聘任姚玲为美术学院组织员(正科)、兼党委秘书;
聘任胡婷为历史与社会学院组织员(正科)、兼党委秘书;
聘任袁黎平为教育科学学院组织员(正科)、兼党委秘书,免去其党委宣传部宣传科科长职务;
聘任杨国丽为新闻与传播学院组织员(正科)、兼党委秘书;
聘任刘玉艳为数学与统计学院组织员(正科)、兼党委秘书;
聘任王梦晓为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组织员(正科)、兼党委秘书;
聘任汪丰云为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组织员(正科)、兼党委秘书;
聘任施华转为地理与旅游学院组织员(正科)、兼党委秘书;
聘任汪倩倩为生命科学学院组织员(正科)、兼党委秘书;
聘任卫正梅为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组织员(正科)、兼党委秘书。
党委组织部
2018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