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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宏等工作职务的通知

编辑:李高举 时间:2019-08-21

安徽师范大学任免通知

校任免字〔2018〕12号

 

关于严宏等工作职务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经党委研究决定:

聘任严宏法学院执行院长(正处)

聘任李光宇法学院副院长

聘任高永周法学院副院长

聘任许炳坤外国语学院副院长

聘任葛亚东国际教育学院副院长,兼国际交流合作处副处长

以上人员任职时间自2018年11月29日算起,均实行一年试用期。

 

          校长:

                      2018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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