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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党校召开2017年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开班工作布置会

编辑:朱琳 时间:2017-10-09

本网讯(组织部 朱琳)922日下午,学校党校召开2017年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开班工作布置会。组织部部长季爱新、组织部副部长谢超峰、党校办公室主任朱琳、18个各分党校班主任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谢超峰主持。

季爱新指出,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是各级党组织一项经常性和基础性工作,也是高校党建的一项战略性工作,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是各级党组织培养、教育和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的重要途径,是发展党员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各分党校在开展培训工作时要注意把握三个关系:一是“统”与“分”的关系,学校党校的统一要求来源于《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和《分党校工作条例》,各分党校要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自主能动性,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规范各项工作。二是传承与创新的统一,各分党校要在传承的基础上进行创新,固化分党校培训特色。三是理论与实践的结合,通过理论教学从思想上解决入党积极分子入党动机问题,并通过实践锻炼进一步深化。他希望分党校班主任要加强学习,把分党校工作当成党务知识积累的重要经历;要认真履行班主任职责,全程参与指导,为学生成长成才做贡献;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分党校培训工作,做好培训的过程性记录,分党校工作将纳入学院党建考核。

会上,谢超峰就本期培训班的变化之处、精品课程库建设、微党课视频拍摄等工作作了简要说明,提醒培训班的班主任规范管理,抓住关键环节,认真组织,扎实推进,确保圆满完成本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任务,并就《安徽师范大学党校工作条例(征求意见稿)》和《分党校工作条例(征求意见稿)》向大家征求意见。校党校办公室主任朱琳对第55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时间安排、培训内容和培训形式作了介绍说明。

据悉,学校党校将在征求学院党委、各分党校和分党校班主任意见的基础上,于近期出台《党校工作条例》、修订《分党校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我校大学生党员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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