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组部、中宣部、教育部党组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意见》指出,截至2012年底,学生党员已达290.5万名,学生党支部达86788个,但同时存在个别学生入党动机不够端正、少数党员政治素养不高等问题。
在此背景下,《意见》如何定位?在具体工作中,如何提高发展学生党员质量、加强学生党员教育培养工作?就以上问题,记者采访了教育部有关部门负责人。
少数党员政治素养不高,影响学生党员队伍活力
“多年来,高校学生党员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升,思想政治面貌发生明显变化。尤其是在关键时刻和大是大非面前,学生党员在学生群体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在回应“为何出台《意见》”的问题时,该负责人充分肯定近年来高校学生党员队伍的发展建设工作。
但他同时强调,高校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中还存在薄弱环节,存在对发展学生党员把关不严、对学生党员教育培养不够规范、教育形式和内容的针对性实效性不强、对学生党员管理服务方式方法单一,流动党员管理机制还不健全;个别学生入党动机不够端正,少数党员政治素养不高、组织纪律性不强等问题,“这些问题影响了学生党员的作用发挥,影响了学生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必须切实加以解决”。
防止将学习成绩视为发展党员的主要条件
加强高校发展学生党员工作,核心是提高发展学生党员质量。针对部分学生党员质量不高、发展不严等问题,该负责人表示,在未来工作中将始终以“坚持政治标准为首位”,“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结合高校学生特点,从思想政治、能力素质、道德品行、现实表现等方面进一步明确学生党员具体标准,坚持把综合素质作为发展学生党员的重要考察内容,防止把学习成绩作为发展党员的主要条件”。
多层次多渠道,构建完备的党员教育培训体系
谈到对学生党员的教育培养工作,该负责人介绍,将从“完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体系、强化党员教育培训、拓宽党员教育培养途径”等三个方面着手。
在教育体系上,“在大学新生中开展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建立健全分层培养、分步衔接的入党积极分子教育体系,探索实行党校培训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谈心谈话等相结合的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方式”。
在党员培训教育上,“针对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等不同类型学生特点,构建多层次、多渠道的学生党员经常性学习教育体系。注重集中学习与日常教育相结合、组织学习和自我教育相结合,创新教育载体,发挥党员榜样的教育作用”。
在培养途径上,“组织学生党员广泛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学生党员承诺践诺、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学雷锋活动机制化、常态化,为学生党员加强党性锻炼、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搭建平台”。
能进能出,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
《意见》强调进一步健全党员管理机制。
“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是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的关键。”该负责人同时强调,将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学生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并予除名。对理想信念不坚定、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学生党员,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将予以除名。(光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