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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组织部负责人就如何为美好安徽建设提供组织保证答记者问

编辑:黄友生 时间:2012-05-24

最近,省委组织部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组织工作为建设美好安徽提供坚强组织保证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近日,省委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就此接受记者的采访。

  问:请介绍一下《若干意见》出台的主要考虑。

  答:去年10月,省第九次党代会提出了建设美好安徽的奋斗目标。推进兴皖富民、建设美好安徽,关键在党。组织部门作为党委的重要职能部门,肩负着为科学发展、全面转型、加速崛起、兴皖富民选干部、配班子,建队伍、聚人才,抓基层、打基层的重要职责。紧紧围绕中心、主动服务大局,既是组织工作的根本职责所系,也是组织部门的优良传统。为此,我们经过深入调研,在充分酝酿、集思广益的基础上,结合安徽实际,对未来几年组织工作进行了系统的整理和规划,制定出台了《若干意见》。

  问:《若干意见》确定的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组织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若干意见》明确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组织工作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美好安徽的战略目标要求来谋划、推进和创新组织工作,不断提高组织工作科学化水平,大力推进服务组工、开放组工、满意组工建设,为科学发展、全面转型、加速崛起、兴皖富民选好干部、配强班子,建好队伍、集聚人才,抓好基层、打好基础,为建设美好安徽打造过硬的骨干队伍,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力争经过三到五年的努力,各级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改善,领导班子领导科学发展的本领不断提高;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重点工作取得明显进展,选人用人公信度进一步提升;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人才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党的基层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有效扩大,基层党组织书记素质能力和党员队伍生机活力进一步增强;组织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明显提高,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问:落实好《若干意见》,不断提高组织工作科学化水平,需要把握的主要原则有哪些?

  答:主要把握好以下五项原则:一是坚持把服务大局作为第一责任,促进组织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二是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第一动力,着力破解组织工作难题;三是坚持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积极回应群众对组织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四是坚持把创先争优作为第一追求,着力打造一批组织工作知名品牌;五是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第一保障,增强组织工作的系统性和协调性。

  问:《若干意见》从哪些方面提出为建设美好安徽提供组织保证,主要措施有哪些?

  答:《若干意见》提出了实施“六项工程”,从19个方面提出了若干具体措施:一是思想政治建设领航工程,包括加强理论武装工作、加强干部党性修养和道德素养2个方面。二是干部队伍能力提升工程,包括深化干部教育培训、强化干部实践锻炼、优化领导班子配备3个方面。三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新工程,包括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健全干部监督管理长效机制3个方面。四是人才队伍建设活力工程,包括落实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布局、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推进人才政策和机制创新3个方面。五是基层组织建设固本工程,包括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设置、建设高素质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构建基层党建工作新机制4个方面。六是党内民主建设阳光工程,包括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扎实推进基层党内民主建设、积极推进党代表任期制、着力提高组织工作开放度4个方面。

  问:《若干意见》对加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提出哪些要求和措施?

  答:《若干意见》提出,要按照“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和创先争优的要求,认真抓好组工干部党性教育和纯洁性教育。总结“三走进三服务”活动经验,抓好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组织部门作风建设。继续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对组工干部进行全员培训,强化组工干部实践锻炼,推进组工干部轮岗交流、挂职锻炼。加强组工文化建设,大力弘扬政治坚定、公道正派、求实创新、清正廉洁的先进组工文化。加强县级组织部门建设。开展组织部门部风和组工干部工作作风调查评议工作。关心组工干部的成长进步,落实“三个留人”要求,注重表彰先进典型,进一步树立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的良好形象。(安徽先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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