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委、各有关部门、各毕业生党员:
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是党员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增强党员的党性和组织观念,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经常性工作。2010届毕业生离校在即,为做好我校2010届毕业生(含研究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党材料整理归档工作
(一)材料归档
1、正式党员装档材料: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综合考察材料、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书、预备党员考察表等六类材料。
2、预备党员装档材料: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预备期间的思想汇报、团组织推优表、党校学员考核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群众座谈会记录、综合考察材料、预备党员考察表等九类材料。
3、入党积极分子和入党申请人:相关组织发展材料装入《发展党员材料袋》,密封后由本人交与接收单位,以便所在单位及时了解毕业生在校期间的政治态度和实际表现,继续做好培养、考察和发展等后续工作。
(二)注意事项
1、建党材料要重点检查有无入党志愿书、入党手续是否履行完毕(公章、授权章等是否按要求加盖)、预备期满的是否已办理按期转正手续等,发现问题要及时和所在学院联系,以便尽快解决。此项工作务必在毕业生党员离校前完成。
2、留校工作的毕业生党员,其建党材料按要求归档后,交由人事处档案室保管。考取本校研究生的毕业生党员,其建党材料按要求装档后,暂留原学院,开学后由研究生学院统一接收保管。
3、毕业生党员不需归档的其他材料,由各学院党委按有关规定保留两年以上。
二、组织关系转移工作流程
(一)工作流程
1、6月16日前,各学院党委认真填写《2010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Excel格式)和《2010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情况统计表》,加盖公章后报校党委组织部,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luozhenzzb@126.com邮箱。
2、6月17-25日,各学院党委派专人在规定时间内(详见附件)到党委组织部集中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3、6月25日,毕业生党员到所在学院党委领取组织关系介绍信。
(二)注意事项
1、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除留校工作和读研之外,学校不保留已毕业学生党员的建党材料。
2、各学院党委要核实每位毕业生党员的接收单位全称和党组织隶属关系。省内单位应明确到县、镇党委或直属单位(部门)党委。党员组织关系转至省外的,应转至所去省(市)委组织部或省(市)委教育工委,再由当地省(市)委组织部或省(市)委教育工委将组织关系转到具体工作单位。
3、《2010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所填信息务必全面准确,避免错漏。“党员联系电话”一栏中应填写家庭电话或两个月内不会变动的本人移动电话。“基层党委及联系电话”一栏应填写学院党委名称和办公电话。
4、组织关系介绍信领取要严格履行手续。组织关系介绍信需党员本人到所在学院领取。毕业生党员党费统一交到今年6月份。各学院在下发党员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时,务必作好相应的签字领取登记,并将党员签字领取后的登记册妥善保存,并复印一份交回党委组织部备案保存。
5、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妥善保管,及时转接。党员离校后要及时交给新的党组织,以免误过有效期或丢失。学校组织部原则上不再受理因介绍信过期而要求重新开具的事宜。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责任到人。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是一项重要、严肃的组织工作。毕业生离校工作繁忙、头绪较多,各学院和有关部门应严肃、细致地做好毕业生党员材料归档和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各学院党委要指定具有较强原则性和责任心的同志,具体办理本单位的毕业生党员材料归档和组织关系转出工作。
2、加强教育,严格要求。各学院党委要组织召开一次毕业生党员组织生活会,教育毕业生党员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讲党性,顾大局,作表率,文明离校,投身社会,报效祖国。指导毕业生党员要妥善保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及时办理接转手续,落实党员组织关系。若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需作变更、修改,请本人持原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及时到党委组织部办理。
附件: 1、2010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日程安排表
2、2010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党组织信息表
3、《2010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
4、《2010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情况统计表》
二○一○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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