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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及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编辑:廖仲明 时间:2020-04-21

各学院党委、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切实做好毕业生党员文明离校和组织关系转移工作,根据中组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33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关于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开通运行有关事项的通知》(皖组通字〔2017〕53号)、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关于使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做好2018年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皖教工委〔2018〕260号)和学校《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暂行办法》(组织部〔2012〕16号)规定,现就2019届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及组织关系转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

1.组织一次专题学习。加强毕业生党员教育,组织一次专题学习,加强思想教育,尤其是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教育,提高毕业生党员意识。

2.重温一遍入党誓词。组织毕业生党员重温一遍入党誓词,教育引导广大毕业生党员铭记党员身份,增强党性修养,不忘初心,牢记宗旨使命,做文明离校的表率。

3.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涉及毕业生的党支部要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按照程序引导毕业生党员对照党员标准,联系自己工作和学习实际,客观准确认识自我,查找问题、改正不足,以良好的党性修养和过硬的政治素质走出校门,步入社会。

4.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涉及毕业生的党支部要组织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教育引导毕业生党员站好最后一班岗,为低年级同学做榜样,在文明离校过程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做好毕业生党员档案归档

1.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培养过程材料及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党籍材料均需装入学生学籍档案。以便接收单位及时了解其政治态度和实际表现,继续做好培养、考察和发展等后续工作。

2.留校工作的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发展材料按要求归档后,由学生档案管理部门集中转交人事处档案室或芜湖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保管。

3.考取本校研究生的毕业生党员,其组织发展材料按要求装档后,由研究生院统一接收保管,并做好交接记录。

4.为确保毕业生党员毕业后能就近和正常参加党组织生活,除留校工作和在本校读研外,学校一般不保留毕业生党员的档案材料。

5.不入档的其他材料由各院级党组织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

三、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移

按照省委教育工委通知要求,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分本省范围内转接、全国范围内转接两类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本省范围内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实行全程网上审批,无需开具纸质介绍信。全国范围内的组织关系转接需分段网上审批,开具纸质介绍信和党员信息采集表,待条件具备时再实现全国范围内全程无纸化转接党员组织关系。

已经落实工作学习单位且单位有党组织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工作学习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暂无党组织的,尽量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或父母工作单位党组织。对毕业或中外合作办学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学生党员,应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院级党组织(不超过5年),院级党组织应通过适当方式,做好党员在国(境)外期间的定期联系和教育管理工作。

(一)本省范围内转接

1.明确转入党组织名称

留校工作、读研的毕业生党员:《电子介绍信》中目标党组织为“中共安徽师范大学**学院(单位)委员会”或“中共安徽师范大学**学院(单位)**支部委员会”。

关系转往省内高校的:《电子介绍信》中目标党组织为“中共**大学**学院(单位)委员会”或“中共**大学**学院(单位)**支部委员会”。

关系转往省内其他单位的:《电子介绍信》中目标党组织为填写为接收党组织关系的用人单位、街道或社区居委会的党的基层委员会或基层党支部规范名称。

2.执行转出操作

学院党委通过组织关系转移子系统提出“申请”,核对党员信息并填写电子介绍信,转接类型选为“省内(系统内)直接转接”,备注“转接原因”,系统自动生成审批路径。在确认党员本人报到后,接收单位党组织点击“接收”,核对党员信息并将党员编入基层党支部,系统自动生成电子回执,完成转接。

在网上转接过程中如发现有误操作,需联系当前正在办理审批的党组织使用“审批”功能中的“不同意”操作,逐级退回该转接申请。

(二)全国范围内转接

1.明确转入党组织名称

关系转往省外高校的:《电子、纸质介绍信》开往**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组干处),具体党组织名称为**大学(学院)党委组织部。

关系转往省外其他单位的:电子、纸质介绍信》开往外省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注明具体接收的党组织名称,由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逐级转移至下级党组织。

2.开具纸质介绍信和党员信息采集表

党委组织部根据各学院党委提供的信息,统一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院级党组织集中核实并打印党员信息采集表,备注组织关系转出“唯一查询码”,交党员携带。各学院党委在发放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时,务必作好登记。

3.执行转出操作

学院党委通过组织关系转移子系统提出“申请”,核对党员信息并填写电子介绍信,转接类型选为“全国范围内转接”,备注“转接原因”,系统自动生成审批路径。党员携带纸质介绍信和党员信息采集表到达外省后,提交纸质介绍信和党员信息采集表,由所在单位基层党组织录入或信息提取进入系统并编入基层党支部,同时开具回执转回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原基层党委“审批”通过后,点击“办结”按钮。

(三)党费收缴时间

毕业生党员党费统一交至今年6月份。

(四)准确做好信息统计

学院党委要指派专人审核毕业生党员提供的组织关系转移的相关信息,规范准确填写《2019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和《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情况统计表》并报党委组织部。“党员联系电话”一栏中应填写家庭电话或三个月内不会变动的本人移动电话。“基层党委及联系电话”一栏应填写各学院党委名称和办公电话。请于6月5日前将上述表格报党委组织部,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ahsdzzb@126.com。

(五)督促党员及时落实组织关系

各学院党委要通过多种方式督促毕业生党员及时落实组织关系,负责回收转出省外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并认真登记回收情况,防止出现“口袋党员”“失联党员”。9月30日,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落实情况报党委组织部。

(六)规范介绍信重新办理程序

组织关系转往省内的:如因工作发生变动或户口所在地党组织不接收等原因而无法接转组织关系的,凭《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重新办理申请表》(见组织部网站下载中心),经原学院党委联系当前正在办理审批的党组织使用“审批”功能中的“不同意”操作,逐级退回该转接申请并重新转出。

组织关系转往省外的:如因工作发生变动或户口所在地党组织不接收等原因而无法接转组织关系的,必须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凭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重新办理申请表》(见组织部网站下载中心)和原介绍信,经原学院党委核实后,到党委组织部办理更改手续。逾期的不再办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毕业生党员教育是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中一项重要内容,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和党籍的证明,各学院党委、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确定一名业务熟悉、原则性和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具体工作。

(二)加强教育,严格要求。各学院毕业班党支部要扎实开展“专题学习、重温入党誓词、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活动,加强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和纪律教育,组织引导广大毕业生党员在文明离校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规范程序,严肃纪律。各学院党委要规范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提醒毕业生党员及时去基层党组织报到、妥善保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及时办理接转手续,要准确统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回收情况,防止出现“口袋党员”、“隐性党员”等现象,对超过6个月未转接党组织关系或未参加正常组织生活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

1.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常见问题问答

2.2019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党组织参考信息

3.2019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

4.2019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情况统计表

5.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

                                                         组织部(党校)

                                                        2019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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