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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新进党员组织关系接收工作的通知

编辑:廖仲明 时间:2020-04-21

各院级党组织:

为规范党员组织关系接收,加强对新转入党员的教育、管理与服务,现就做好2019年新进党员组织关系接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接收对象

1.2019年新进、返校教职工党员。

2.2019级本科生党员、研究生党员,应征入伍复学党员。不含2019级学前教育、体育教育专业专升本学生党员。

二、接收程序

按照《安徽师范大学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暂行办法》(组织部〔2012〕16号)文件执行。

三、审核接收

1.审核内容。入党材料是否齐全;入党的基本条件是否具备;入党必备程序和手续是否规范、完备;预备期满是否办理转正手续;材料或表格内容是否漏填、误填,关键处是否涂改或不规范;材料或表格中是否存在时序矛盾现象;党组织审查意见、签名、公章是否遗漏;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否规范等等。

2.问题处理。对于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甄别和核查,根据需要要求本人或原所在党组织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党籍材料的核实、补充和纠正,并如实填写《2019年新进党员资格审查问题登记表》(附件2),并报送党委组织部审查备案。

经与新进党员本人及原所在党组织充分沟通核实,仍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收:召开支部发展大会时未满18周岁的;入党必备材料缺失的;培养期不足一年;在校生不在本校发展入党的(异地发展);发展入党前未按规定参加培训的;入党材料存在造假现象的;发展党员的程序严重违反有关规定的;其他存在违反《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相关规定的。

3.关系接收。各院级党组织对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新进党员信息进行统计汇总,并填写《2019年新进党员组织关系接收登记表》(附件1)。省外转入教职工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校党委组织统一接收,省外转入学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各院级党组织统一接收,经认真审核无信息错误后在回执联加盖公章后邮寄或传真至新进党员原所在党组织;省内转入的经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接收。对于组织关系介绍信有信息错误、超过有效期等问题的应与原所在党组织核实、更换,要督促尚未办理组织关系转移的新进党员按照规定及时办理。

4.系统转接。各院级党组织要及时做好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的信息录入和接收工作,并对新进党员工作岗位等信息进行维护由省外转入的党员凭党员所携带的信息采集表或档案核查内容,通过“组织关系转接”子系统中“跨省(系统)转入”进行补录,由省内其他单位转入的党员需提醒原基层党组织通过组织关系转接子系统转入学校具体院级党组织。

2019级学前教育、体育教育专业专升本学生党员党员组织关系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分别转往“中共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中共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由上述培养单位的党组织负责接收并审核档案,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培养、教育管理。

四、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和党籍的证明,各院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确定一名业务熟悉、原则性和责任心强的同志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压实工作责任,及时准确地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接收工作。

2.加强教育管理。各院级党组织要督促新进党员于10月11日前转入党员组织关系和党员档案,并尽快将审核无误的新进党员编入到基层党支部。要加强新进党员党性教育,安排专人与新进党员进行一次谈话,全面了解其思想状况,组织参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认真贯彻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加大青年教师党员发展力度,做好非党员新进教职工、学生的摸底、教育、培养工作。

3.严肃工作纪律。各院级党组织在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时,要认真鉴别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真伪和有效期限,认真审查党籍材料。任何组织和个人严禁在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中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请各院级党组织于10月11日(周五)前将《2019年新进党员组织关系接收登记表》(附件1)和《2019年新进党员资格审查问题登记表》(附件2)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组织部。

联系人:李古州

 话:5910042

 箱:ahsdzzb@126.com。

 

附件:

1.2019年新进党员组织关系接收登记表

2.2019年新进党员资格审查情况登记表

                                  党委组织部

2019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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