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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学校首批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名单的通知

编辑:廖仲明 时间:2020-04-21

各院级党组织:

为贯彻落实好教育部印发的《关于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实施意见》,结合《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关于实施党支部建设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皖组发〔2018〕3号)要求,参照教育部、省委教育工委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做法,学校在组织申报教育部、安徽省党建“双创”项目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了学校首批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经前期申报、组织评审,确定了4个首批“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培育创建单位、7个首批“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培育创建单位名单及有关要求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一、首批“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培育创建单位

1.文学院党委

2.新闻与传播学院党委

3.数学与统计学院党委

4.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党委

二、首批“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

1.法学院公共管理系教工党支部

2.经济管理学院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本科生党支部

3.音乐学院器乐教工党支部

4.历史与社会学院社会学教工党支部

5.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化工系教工党支部

6.地理与旅游学院旅游本科生党支部

7.生命科学学院生物科学专业本科生党支部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培育创建。培育建设时间为2019年11月至2021年7月。各培育建设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培育为基、重在创建、典型引领、整体推进,努力争创先进。要充分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切实扛起党建主体责任,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上当好标杆,对标中央部署要求、对照专项整治任务、对应学校自身情况落实查改要求。要按照《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转发〈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学校《关于基层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实施方案》和《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见附件)要求,进一步细化创建工作方案,明确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人,坚持软件建设和硬件建设相结合、统筹规划和分步实施相结合、整体提升和品牌塑造相结合,统筹推进创建工作。

(二)严格工作标准。建设期内,创建“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党组织要严格做到“五个到位”,所属基层党支部要普遍做到“七个有力”。要不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优化学院运行机制,院级党组织会议制度健全、执行有力,模范执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按规定配齐配强组织员、辅导员等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骨干,提升师生思想政治工作质量,促进学院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工作取得新的优异成绩。创建“党建工作样板支部”要严格做到“七个有力”。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着力发挥政治引领、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团结凝聚师生、促进学校中心工作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师生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和亲和力强,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领域取得新的优异成绩。相关院级党组织要及时发掘、凝炼、宣传培育创建党组织的探索经验、培育成果、创建成效,充分发挥以点带面的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学校各级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推动学校党建质量全面创优全面提升。

(三)加强管理考核。学校党委将以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培育创建工作管理考核。各建设单位应于2020年10月底前提交阶段性工作总结和成果报告,学校党委将组织中期考核评估,相关意见及时反馈建设单位。考核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并视情况决定是否继续予以支持。各建设单位须于2021年6月底前,提交整体工作总结报告、培育创建成果。学校党委将对各建设单位开展项目验收工作并公布最终验收评定结果。建设周期内,学校党委将划拨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专项建设经费(标准与划拨方式另行通知),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各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有关财务管理规定,专款专用、规范高效、合理使用建设经费。

人:李古州       联系电话:5910042

电子邮箱:liguzhou@126.com

特此通知。

附件: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

                                           党委组织部

                                         2019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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