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20年学校中层领导人员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

编辑:廖仲明 时间:2020-04-21

各院级党组织,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皖组电明字〔2020〕10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0年中层领导人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全校中层领导人员。

二、工作程序

(一)集中填报。填报对象亲笔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2020年版)》(表格由党委组织部统一印制)每一事项的情况(截至填报时的现状),在封面和承诺书上签名;填报对象及配偶认真阅读《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提醒卡》并亲笔签名;本人将《报告表》(无需阅签)和《提醒卡》密封并在信封上签名,交单位所在院级党组织。

2019年提任的中层副职,按照首次填报要求填报;其他人员,只需填报变化情况。

(二)录入系统。党委组织部指派专人,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将填报对象的《报告表》信息准确、完整录入《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信息系统》。

(三)汇总综合。党委组织部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汇总综合工作,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提出专项整治意见,形成汇总综合报告,并于规定时间内将数据库和汇总材料报送上级有关部门。

(四)抽查核实。随机抽查工作于4月份开展,抽查比例为10%。重点查核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开展。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对本季度抽查核实情况进行统计,填写《抽查核实情况统计表》,报送省委组织部。

三、相关要求

(一)切实增强如实填报的政治自觉。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加强干部管理监督、促进干部对党忠诚老实和廉洁从政的重要措施。各院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填报对象的教育和监督,使其充分认识如实向党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检验对党是否忠诚的试金石,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绝不是个人“小节”,而是不守纪律的“失节”,必须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观念,以做到“两个维护”和对党忠诚的政治自觉,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接受组织监督。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二)认真组织开展集中填表工作。各院级党组织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填报工作做细做实做好,安排专人负责,明确时间节点,严格规范操作。要督促填报对象对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指南》《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常见问题清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提醒卡》等资料,查找易错易漏点,提醒填报对象填报时与家人充分沟通、仔细核实,真实准确填报。要注重运用新媒体等方式,提升教育培训的实效性。要注重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督促填报对象明确政策红线,不碰底线,杜绝应付和侥幸心理

(三)严肃处理漏报瞒报问题。学校党委将会同上级有关部门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进行重点查核和随机抽查。对本人填报情况与查核结果不一致的,将在本人作出说明和提供佐证材料的基础上,认真分析研判,依规依纪、实事求是、精准细实作出认定,严格按规定处理漏报瞒报问题,该诫勉的诫勉,该组织处理的果断处理,绝不姑息。对典型案例将予以通报。各单位要压紧压实责任,对组织实施不力、执行规定不认真不严格、个人报告与查核结果不一致问题仍然突出的单位,要分清责任,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请各院级党组织于3月3日(周二)下午,派人到组织部办公室(花津校区行政楼414室)领取相关资料,并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实际,采用安全有效的方式,将本通知精神和有关资料及时传达给每位填报对象。请各院级党组织于3月13日(周五)下午,本单位填报对象的《报告表》及《提醒卡》集中报送组织部。受理报告材料时,组织部将安排专人逐项审核,对于填报不完整、不规范的,将退回重填,并作为干部考核和确定查核对象的重要参考。

人:廖仲明    

联系电话:5910043、13721201061


                                            党委组织部

          2020年2月29日

  

 

 

添加:廖仲明 |审核:廖仲明 | 点击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