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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二十八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编辑:李高举 时间:2026-03-06

各院级党组织、各分党校:

为加强对发展对象的培养和教育,确保新发展党员的质量,根据学校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和党校工作安排,学校党校举办第二十八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26年第一批次发展对象

二、培训时间

3月6日-8日

三、培训方式与内容

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个人自学、结业考核等方式进行,学习总时长为24学时。

(一)个人自学

1.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章;

2.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

3.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

4.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5.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

6.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

7.《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

8.《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二)集中培训

集中培训包括辅导报告、专题学习、视频教学、微党课教学等,具体安排见教学安排表(附件1)。

(三)结业考核

组织学员开展闭卷结业考核。

四、组织实施

(一)学校党校办公室负责制定培训组织方案、确定教学安排及授课老师、抽查考勤情况等工作。

(二)采取集中培训的方式开展,由学校党校组织。

(三)本期培训班安排辅导报告、专题讲座、视频教学等7场次,学员开展自主学习不得少于10学时,并撰写心得体会,线下闭卷结业考核1次。

五、工作要求

(一)各院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发展对象培训的重要意义,对照发展标准,严格推荐程序,确定参训对象。未经培训的,原则上不能发展。

(二)培训期间,将严格落实学习考勤。全体参训学员要珍惜学习机会,遵守纪律、认真听讲、做好笔记,高标准要求自我,在学习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培训结束后,全体学员均要参加结业考试,考核合格才能发展。

联系人:徐雅萍 联系电话:0553-5910043

党委组织部(党校)    

2026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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