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新闻与传播学院 杨国丽)12月3日下午,新传学院党委中心组召开理论学习会,集中学习《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对《省属高校3起醉酒驾驶问题》进行通报。院党委委员参加学习,院党委书记张师帅主持学习会。
会上, 副院长周伍领学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他首先介绍〈十项准则〉出台的背景和意义。分别从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传播优秀文化、潜心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坚持言行雅正、遵守学术规范、秉持公平诚信、坚守廉洁自律、积极奉献社会十个方面,对《准则》进行了解读和概括,帮助大家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他指出, 教育部此次出台的“教师十项准则”是结合新时代、新要求、新形势、新问题制定的教师职业行为规范,既有正面倡导、高线追求,也有负面禁止、底线要求。他又把教师违反《十项准则》等规定发生师德失范行为的处理意见《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进行了概括和解读。
张师帅领学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 。《条例》共8章37条,内容全面、规定明确,覆盖了党支部建设的各领域、各方面,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他强调,《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他要求,各党支部要结合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工作,把《条例》学习贯彻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认真学习内容,确保学习贯彻落到实处。
副院长马梅传达了校纪发[2018]11号文件精神,通报了省属高校3起醉酒驾驶问题,蚌埠学院资产管理处综合科原科长石洪伟等三人醉酒驾驶,危害了社会公共安全,破坏了法律底线,严重损坏了党员干部形象,给本人、家庭及所在单位造成重大伤害。大家要切实从通报的典型问题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加强自我约束,时刻牢记规矩底线,远离违纪违法红线。
在讨论环节中,学院执行院长杨柏岭表示, 习近平总书记对教师“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要求是纲领性,教师自古理应如此。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部分教师出现职业道德失范现象,对学生的成长、学校的发展乃至整个社会造成了负面影响。在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和全国教育大会召开之际,出台了《十项准则》,对目前部分教师职业道德失范现象有明显的针对性,也是全社会迫切需要的。他对《十项准则》中“言行雅正”一词进行了解读,他指出,“言行雅正”是典型中国儒家君子文化对人格的要求,既是对十九大精神的贯彻,也是对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展。“言行雅正”一词既响应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做“四有“好老师的要求,也贯穿了儒家文化的精髓。
张师帅在总结中表示,要充分认识教育部出台的《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重要意义,深刻理解准则内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坚持立德树人理念,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明确十项准则中禁止性的规定,不能做的坚决不做,守住教书育人底线和学术道德底线。要以《条例》为指导,要全面推进党支部工作标准化建设,以条例进一步规范支部各项工作,提升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提升党支部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据悉,新传学院全体教职工12月5日下午将分党支部学习《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并通报《省属高校3起醉酒驾驶问题》。